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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债务的四个期间 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

 宋,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 中山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法债务的四个期间

  债务是有两个当事人之间的借款行为产生的,在现实生活之中,负有债务是一件很稀疏平常的事。当家里发生大事,要借钱时债务就产生了,不过债务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合同法债务的四个期间是怎样规定的现在,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合同法债务的四个期间


  债务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履行期间,是指当事人合同到期应该偿还债务的期间。


  债务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人债务免除方法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三、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个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铭除债务的全部。


  比如,债务人乙应当偿还债权人甲二万元人民币,甲表示乙可以少还或者不还,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甲表示只需要偿还一万元,是债务的部分免除;表示二万元都不必偿还,是债务的全部免除。


  7、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有时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免除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合同法债务的四个期间的相关内容。综上,合同法是的四个关于债务的期间,已经在上文当中为你讲解好了,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

  如今,债务债权关系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那么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


  企业破产后申请破产保护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不是不需要清偿债务,企业破产后成立清算组,对债务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二、一般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为大家详细解答的关于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来源: 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Tags: 合同法债务的四个期间,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


何俊发——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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