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理转让
文章列表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问题编辑推荐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问题
  问:你好!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总共2个股东),我现在想退出该公司,是不是要办理股权转让?具体手续是怎样?办理股权转让后,该公司今后的经营及债权债务是不是就不会再和我有关系!请指教,谢谢!
  债权债务律师: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来源: 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俊发——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18676123002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7612300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