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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保全办法
核心内容:为了让债权得到最大保护,债权保全是其中一种方式。介绍债权保全的办法 ,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身债权。
债权的保全办法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其中有一大部分的案件为债权债务纠纷。虽然看似简单的案件,但在当事人向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律师往往会发现他们提供的债权资料有很多问题,无法顺利实现债权。一般来说具体案件的不同,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没有签订合同书或协议书;
  2、合同书或协议书中约定不明;
  3、履行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
  4、没有对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增减项目确认或结算的凭证;
  5、无法证明签字的人员为对方员工;
  6、无法提供重要证据的原件;
  7、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
  8、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诉讼时效的中断;
  9、本单位已经注销,或与原单位分离,债权债务未经处理;
  10、债务人已经破产、注销或吊销,债权无法、无处主张;
  在承办案件时,往往因为上述原因造成当事人的债权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或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补充证据方能够保住债权。这样,需要当事人配合的工作增加,律师的工作量也会加大,诉讼的时间也会延长,并不利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债权。
  例如:
  1、多年前,一家国有企业将近500万元的巨款出借给另一家民营企业,双方也签有借款协议书,但出借方的企业领导因企业经营需要,根据上级的决定进行了几次调整,这笔资金在多年间竟无人问津。后在该企业进行改制时,这笔资金才被现有领导发现,委托律师调查后得知借款的单位已经处于破产清算中,且公告在2年前就已经发布了,现在已经不接受债权申报了。最终为通过审计,律师只能和法院进行协商,由这家国企书面向法院申报债权,法院出具不予接受的书面通知,这笔借款只能依据法院的通知书作为坏账处理。
  2、某集团公司在北京有2家下属的公司,办公地点、办公室成员都一样。在一家公司承包外地某公司工程需要签约时,合同书中署名是甲公司,但盖的却是乙公司的章。合同相对方也没有注意,而工程验收单上施工方又盖回了甲方的章。后因对方不付工程款需要诉讼解决时,无法向法院提供合同依据。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补充了部分证据,将全部工程要回,但却经历了很长时间。
  3、甲公司欠乙公司钱,乙公司欠丙公司钱,甲丙公司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书,经乙公司书面追认同意,就因为当时签订的协议书条款表述模糊,债权人与债务人还没有经过实际结算,最终此协议书被法院认定无效。律师明明知道此案件会败诉,但还是建议当事人进行诉讼,否则如该协议书不被法院认定无效,乙公司同样不会还款。判决书生效后,经律师调解,乙公司偿还了丙公司的钱。
  4、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企业将300多万元的货物送到乙企业口头指定的地点,当场有收货人进行了签收,但乙企业一直不支付货款。甲企业起诉乙企业时,对方堂而皇之的出庭应诉,称没有收到货物,还要追究甲企业的违约责任。甲企业举证收货证明,乙企业称该证明尚欠收的人不是其单位职工,因甲企业无法继续举证,最后败诉。委托律师调查后发现送货地的仓库为某个人用假身份证承租的,现在已经人去物空。甲企业报案后,案子至今未破。
  上面仅仅举了几个例子,而在实践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均有发生,律师建议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能够在事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签订合法规范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书规定履行,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债权。


来源: 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俊发——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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