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花律师,中山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债务转让与债务转移区别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总之,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债务移转就是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别人。
二、债权转让流程包括以下三方面
1、签订协议
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债务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别的介绍。总之,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债务移转就是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别人。转移过程中必须履行好相关的环节。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的咨询。
一、债务转让流程
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务转让协议。
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二、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在债务转让中,若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不得发生债务转让,债务转让行为无效。如果要转移债务的,是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的。以上就是有关债务转让流程怎么走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相关律师。